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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发布一季度媒介广告监测情况
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率明显上升

http://www.zjol.com.cn 2004年4月2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4月21日消息 “我已经用了8个月的时间,效果挺好的,已经长高了6公分,效果确实不错,我也挺高兴的。我想问一下,我现在长到了1米59,个子还不是很高,能不能再买点药用一下?我有一个朋友用了一年就长了9公分”,老师说:“是可以的,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来……像春天一个这么好的季节,它是完全可以长高的”,这是近期经常出现在杭州某电台“高乐高增高助长组合”专题广告中的对话,由于广告正是为了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利用患者的名义广告中称道产品,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近期已被工商部门监测通报。

    今年一季度,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107家主要报纸、电视、电台的广告和307家网站的网络广告实施监测,其中对报纸、省属和杭州市属的10家电视媒介晚间广告实施全程监测,对20家市级电视台广告、省属和杭州市属的10家电台媒介广告实施抽查监测,共监测广告34万余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3133条次,广告违法率为0.90%,与去年基本持平。一季度,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542起,罚没款248万元。从监测情况看,一季度广告违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广告违法率继续保持在1%以下的良好水平。一季度广告违法率为0.90%,和去年同期的0.87%基本持平,继续保持平稳势态。特别是《浙江日报》一季度的广告违法率从去年同期的7.89%下降到0.97%,下降了6.92个百分点。

    ——全省各媒介单位广告信用评价情况总体良好。从广告信用评介结果看,广告信用指数100分的有10家,90以上的有83家,70分以下的只有1家。

    ——药品、医疗、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量明显上升。三类违法广告占到本季度违法广告总量的79.29%,相对去年同期上升10%。这三类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报纸媒体上。《湖州晚报》等媒介单位发布医疗广告违法问题较为严重。主要表现在医疗广告宣传中含有不科学保证治愈疾病的内容,擅自发布国家禁止宣传的诊治癌症、乙型肝炎等疾病的医疗广告,并采用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医疗广告等。《衢州广播电视报》、《台州广播电视报》等个别媒体违规发布国家明令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治疗肿瘤“双灵固本散”药品广告,且广告中还存在其他违法内容。

    《海宁日报》、《湖州晚报》、《温州商报》等媒体发布日用消毒杀菌制剂虚假广告。消毒杀菌制剂作为一种外用消毒杀菌产品,不具备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的功效,与药品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海宁日报》发布的“德赛尔男性增长液”消毒杀菌产品广告即宣称:“德赛尔能在短时间内让男性器官增粗、增大,且绝不反弹,一次拥有,终生受用”。《湖州晚报》等报媒发布的“博瑞特” 消毒杀菌产品广告宣称“能在短时间内让……增粗,增大,且绝不反弹”。这些产品广告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违反了国家关于禁止发布与性生活相关用品广告的规定。另外,在《温州商报》等多家报纸刊登的“派特灵”消杀制剂广告则宣传对性病尖锐湿疣的治疗功效。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杨洁 通讯员 沈雁 省广